“在隐患未整改到位享道出行和郑州市签约,国家或地方出台相应的准入、运行、管理政策之前,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立即停止在郑州市范围内一切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运营业务……”。
今天上午,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共6家单位对在郑州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其立即停止运营行为。
这是啥情况?怎么就叫停了呢?
简单来说几个字:
违反国标规定!
存在安全隐患!
2家公司均不符合国标规定
据郑州市公安局相关人员介绍,在发现郑东新区存在共享电动自行车后,警方立即进行了调查,查明郑州市目前共有2家公司在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业务,分别是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和郑州九猫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蜜蜂出行”APP,于今年5月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地区开始投放车辆运营。
共享电动“小黄车”现身郑州
5月15日,郑东新区一知名小区附近,市民徐女士发现路边停了多辆共享电动车。
记者看到,它们通体有黑与黄两种颜色,看上去就像一只小蜜蜂。每辆车座后面都有二维码以及编号。
郑州九猫科技网络有限公司依托“易百客”APP,于今年4月在郑州市龙子湖高校园区开始投放车辆运营。
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小绿车
郑东新区龙子湖一所高校内看到绿色的共享电动车,还可以骑出校园。“小绿车”押金199元,1元10分钟。
共享电动自行车存隐患
根据调研结果,市公安局将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五类隐患告知运营企业:
一是车辆超标问题,
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
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
五是车辆押金使用存在金融安全风险。
市交通委:
对运营企业明确告知,交通运输部会同9部委出台的相关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
市城管局:
希望通过此次约谈,共享电动车公司能采取提高科技等有效手段,指导共享电动车的租客将车辆规范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场,共同维护享道出行和郑州市签约我市市容市貌。
市工商局:
告诫企业经营要守法诚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法人义务,不得违法违规。
市质监局:
强调在郑经营活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在郑州生产,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市环保局:
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锂电池,要做到全面监管,有效的回收管理工作,确保废弃锂电池不乱堆放,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对废弃锂电池进行妥善处置。
共享电动车隐患必须整改
市政府相关部门共同表示,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发展应当符合郑州市的发展规划、公交优先发展战略、交通出行结构、道路通行条件和交通、城市管理、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在上述隐患未整改到位,国家或地方出台相应的准入、运行、管理政策之前,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应立即停止在郑州市范围内一切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业务,坚决消除交通、城市管理、治安、消防、金融、环境保护等安全隐患。
新闻链接:
中国网:2017年2月17日,北京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
新浪网:2017年5月4日,上海叫停共享电动单车 对已上路的6万辆车将相应处理。
记者:乔艳霞
编辑:弓雪
统筹:卢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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