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作为一种绿色出行方式享道出行河南郑州服务中心,有效解决了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难题。共享单车给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其乱停乱放等问题逐渐凸显。为强化对共享单车的规范管理,昨日上午,郑州警方约谈了摩拜、OFO、酷骑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在郑的负责人,向三家企业提出了要求。
今天(8月3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用户要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不得违反规定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对企业和用户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对用户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现状丨共享单车运营中问题凸显
据了解,当前郑州市共享单车投放量为39万辆,车辆集中投放在市内繁华商业区、火车站地区、地铁出入口等人流量密集地区。郑州警方多部门经过实地调研,总结出当前共享单车运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隐患突出,部分共享单车随意停放机动车道;大量无人看管的共享单车堵塞地铁出入口;共享单车管理不到位,造成众多未成年人借取车辆骑行,形成了突出的交通安全隐患。
最新丨郑州共享单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
据了解,郑州市交运委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参考了北京、成都、济南等城市针对“共享单车”的指导意见后,起草了《郑州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以下简称讨论稿)。
据悉,讨论稿分为五个方面,从总体要求、“共享单车”的秩序管理、“共享单车”的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以及政府部门各方管理职责等方面做了详细规范。
讨论稿明确了运营公司作为“共享单车”的投放主体和经营主体,应当承担管理主体责任,政府承担的是服务、规范监管责任。在强化风险防控方面,包含针对承租人人身安全、押金安全监管以及信息安全这三方面问题,对运营企业提出相关要求。例如,企业必须为承租人购买人身保险和第三者伤害保险;必须按照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设立押金专用账户等。在规范经营管理方面,要求运营企业必须在郑州设立服务机构、车辆必须加装带有车辆卫星定位和智能通信控制模块的智能锁、禁止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等。目前,该讨论稿仍处于意见征求阶段。
新闻多看点
今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10部门正式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
①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
②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③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
④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⑤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⑥企业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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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丨不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
《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发展对方便群众短距离出行、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的积极作用,提出要按照“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指导意见》从实施鼓励发展政策、规范运营服务行为、保障用户资金和网络信息安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具体措施。
◆ 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定位
《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发展定位,实施鼓励发展政策。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分时租赁营运非机动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
要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推进公共租赁自行车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城市出行服务系统。
◆ 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指导意见》提出,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合理布局慢行交通网络和自行车停车设施,积极推进自行车道建设,优化自行车交通组织等。要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和建设。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自行车停放及管理。
针对车辆投放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根据城市特点、发展实际等因素研究建立车辆投放机制,引导企业合理有序投放车辆。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注意丨禁止向未满12岁儿童提供服务
为提升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水平,《指导意见》明确要求运营企业要加强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建设,对用户注册使用实行实名制管理并签订服务协议,明示计费方式和标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
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采取电子围栏等综合措施有效规范用户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加强监督管理和宣传教育,公开通报存在问题,引导安全文明用车,提高企业服务质量和用户信用评价。
方向丨鼓励免押金
◆ 鼓励免押金方式提供服务
针对用户资金及信息安全等问题,《指导意见》鼓励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在注册地设立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完善退还制度,接受交通、金融等主管部门监管。
企业要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将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境内,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各项措施,采集的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共享单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 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
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指导意见》对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界定,要求各地建立公平竞争秩序,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强化舆论和社会监督,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治理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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