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车”自登陆云南之后一直受到了广大市民滴滴快车审核多久的支持和喜爱。不少私家车主也纷纷加入到滴滴之中赚些油钱。但是不合法这个问题却始终是很多人心中的一个结。不久前云南滴滴第一案:罚司机还是罚公司就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
案情回顾
43岁的谭女士滴滴快车审核多久,有一辆海马牌轿车滴滴快车审核多久,她通过滴滴网约车平台滴滴快车审核多久,注册成为一名滴滴快车司机。
5月11日上午,她接到平台指派的单子,送乘客到西北部客运站,快到时,车辆被交通稽查人员拦下,依据手机上的滴滴接单记录,她的车被暂扣。
5月18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作出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谭女士非法营运,并依据《云南省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罚款两万元。当天,谭女士就缴了罚款,领出了车。但她不服气。“我拉客,稽查人员咋个知道的?那么多车都不查,偏偏就拦截了我的车?”谭女士认为,有钓鱼执法的嫌疑。此外,不罚滴滴公司而只罚她,也很奇怪。
关注焦点
日前,该案在相关法院开庭审理,昆明市交通运输局一名分管副局长出庭应诉。
庭审中,有关“非法营运”的主体资格,成为一大焦点问题。原告代理律师认为,谭女士与滴滴公司属于雇佣关系,不是经营主体。即便有证据认定非法营运,行政处罚的相对人也不是谭女士,而应当是滴滴公司。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辩称,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无不当。被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当时确实是在进行非法运营。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提出,谭女士被查获的时间是10点10分,但作为认定事实的4份笔录,其中3份的时间在10点10分之前,也就是说,在谭女士的车被查获之前,笔录就已经做好了。这存在很大的瑕疵,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辩称,整个执法过程符合法定程序要求。依法履行了调查、告知、审查、决定、送达等法定程序。
原告代理律师提出,执法部门所引用的法律条文,是云南省地方性的法规,没有相关的上位法作为支撑,适用法律存在错误。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辩称,执法活动程序合法、收集证据充分、适用法律依据也正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案将择日宣判。
审判消息一出,立刻引发了广大网友的热议
有表示支持谭女士的:
也有支持钓鱼执法的:
还有一些网友的观点:
从网友的反应我们可以看出,大多数人其实都认为滴滴打车是个对市民的生活十分有利的软件,但也有人说这危害了当地出租车公司的利益,并且认为滴滴确实是违法的。对于这些,广大车友们又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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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長白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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